联合国大会于 5 月 24 日以 193 票全票通过一项历史性气候决议,首次将「损失与损害赔偿」条款写入国际法框架。根据决议,发达国家承诺每年向气候脆弱国家提供 1000 亿美元的损失赔偿基金,2027 年正式启动拨付。
这项决议被视为自 2015 年巴黎协定以来最重要的气候治理突破。此前长达三十年的谈判中,发达国家一直拒绝将「赔偿」写入正式文本,担心这会开启无限期法律责任的先例。此次突破的关键在于措辞的折中:最终文本使用了「贡献」(contribution)而非「赔偿」(compensation),为发达国家保留了道义空间。
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称这是「迟到三十年的正义」。小岛屿国家联盟代表 Samoa 大使在投票后含泪表示:「我们的国家正在沉入大海。这不是慈善,这是正义。」
但批评者指出,1000 亿美元远不足以覆盖气候变化造成的实际损失——仅 2025 年全球极端天气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就超过 3200 亿美元。「这是一个开始,但远远不是终点,」世界自然基金会气候政策主任评论道。
